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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文标识按规定应如何处罚: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2、《产品质量法》对生产经营无中文标识商品的处罚只有在第二十七和第五十四条中有规定,而且第五十四条规定为“产品标识不符合本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
3、责令改正;有包装的产品标识不符合本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4、第二十七条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并符合下列要求:
5、(一)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6、(二)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
7、(三)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的,用中文相应予以标明;需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应当在外包装上标明,或者预先向消费者提供有关资料;
8、(四)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
9、(五)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
10、裸装的食品和其他根据产品的特点难以附加标识的裸装产品,可以不附加产品标识。
11、产品标识是指用于表明产品信息的各种表述和指示的统称。产品标识主要表现为产品的名称、产地,生产企业的名称、厂址,产品的主要成份、规格型号,以及生产日期、失效日期,警示标志等。
12、产品的标识既可以标注在产品上,也可以标注在产品包装上。其内容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标识标注管理规定》和其它的相关要求。
13、产品标识可以用文字、符号、数字、图案以及其他说明物等表示。其标示内容应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要求。
14、一、产品标识应当有生产者的名称和地址。生产者的名称和地址应当是依法登记注册的,能承担产品质量责任的生产者名称和地址。
15、进口产品可以不标原生产者的名称、地址,但应当标明该产品的原产地(国家/地区,下同),以及代理商或者进口商或者销售商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名称和地址。进口产品的原产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予以确定。
16、二、产品标识中使用的计量单位,应当是法定计量单位。
17、三、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期。日期的表示方法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规定或者采用"年、月、日"表示。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应当印制在产品或者产品的销售包装上。
18、四、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的规格、等级、数量、净含量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以及其它技术要求的,应当相应予以标明。净含量的标注应当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的要求。
19、五、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剧毒、放射性、危险、易碎、怕压、需要防潮、不能倒置以及有其它特殊要求的产品,其包装应当标注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标明储运注意事项。
20、六、获得质量认证的产品,可以在认证有效期内生产的该种产品上标注认证标志。
21、七、获得国家认可的名优称号或者名优标志的产品,可以标注名优称号或者名优标志。标注名优称号或者名优标志时,应明确标明获得时间和有效时间。
22、八、产品标识标注的产品条码,应当是有效的产品条码。
1、问题一:对三无产品的案件应如何处理,依据那种法律、法规。“应如何处理”:投诉、举报和起诉三种渠道。
2、“依据那种法律、法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计量法等。
3、问题二:三无产品罚则都有什么?根据《产品质量法》27条理解,通常讲三无产品指无品牌;无生产厂商标识;无厂商厂址标。处罚请具体参考《产品质量法》。第五章罚则第四十九条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五十条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五十一条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的,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第五十二条销售失效、变质的产品的,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销售产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五十三条伪造产品产地的,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第五十四条产品标识不符合本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责令改正;有包装的产品标识不符合本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第五十五条销售者销售本法第四十九条至第五十三条规定禁止销售的产品,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该产品为禁止销售的产品并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五十六条拒绝接受依法进行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的,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情节特别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第五十七条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认证机构伪造检验结果或者出具虚假证明的,责令改正,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检验资格、认证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认证机构出具的检验结果或者证明不实,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造成重大损失的,撤销其检验资格、认证资格。产品质量认证机构违反本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不符合认证标准而使用认证标志的产品,未依法要求其改正或者取消其使用认证标志资格的,对因产品不符合认证标准给消费者造成的损失,与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承担连带责任;情节严重的,撤销其认证资格。第五十八条社会团体、社会中介机构对产品质量作出承诺、保证,而该产品又不符合其承诺、保证的质量要求,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与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承担连带责任。第五十九条在广告中对产品质量作虚假宣传,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第六十条对生产者专门用于生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所列的产品或者以假充真的产品的原辅材料、包装物、生产工具,应当予以没收。第六十一条知......>>
4、问题三:使用三无产品后出问题,怎样***《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5、《侵权责任法》第43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
6、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
7、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8、根据以上法律规定,由于产品缺陷导致消费者损害的,消费者既可以要求销售者承担责任,也可以要求生产者承担责任。另外,销售三无产品属于欺诈,可以要求三倍赔偿。
9、问题四:三无产品是什么意思?三无产品”不是法律概念,现在已经成为一个比较通俗的名词了。一般是指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或生产许可证)以及无生产厂名称。也有说法是:三无产品是无生产厂名,二无生产厂址,三无生产卫生许可证编码的产品。还有说是无厂名,无地址,无商标。
10、一般地,《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必须有中文厂名,中文厂址、电话、许可证号、产品标志、生产日期、中文产品说明书、如有必要时还需要有限定性或提示性说明等等,凡是缺少的均视为不合格产品。上述要求缺少其中之一,均可视为“三龚产品”。
11、如果相关产品是厂家在生产并进入流通,或商家在出售中,均可向质量监督局、工商管理局等相关部门举报。如果消费者已经购买了这样的产品,则可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要求退一赔一。
12、问题五:假一赔三新消法生效新消法规定的是“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应理解为“退一赔三”,也就是退回1000+3000元=4000元了结。
13、在新法在生效日前出现的销假行为,如果生效前已经处理完毕则按旧法,不予重新理赔;没有处理终结的,则适格新法进行理赔处理了。
14、案例:消费者黎某在某电视台购物广告中看到,某网络公司宣传的具有瑞士进口机芯、天然钻石、鳄鱼表带的某品牌手表套表(每套5块手表),非常心动,黎某便与该网络公司联系并定购了两套金钻手表,拆箱后发现表带皮质并非鳄鱼皮质。后来,黎某来到品牌钟表店咨询,店中技术人员告知该套表不是瑞士进口机芯。投诉到消协,经查看该商品外包装及说明书后,未发现厂名、厂址、规格、型号等标识,属“三无产品”。经调解,电视台退回消费者黎某货款2万余元,并给予三倍的加倍赔偿。
15、问题六:销售三无产品如何索赔,三无产品的处罚是什么任何东西,只要是三无就会被发现逮捕轻度的扣证!重度坐牢!逃避责任重重加刑
16、问题七:三无产品可以要求索赔吗可以退换,若果此商品给你造成损害,可以要求赔偿,否则不可
17、问题八:2015年食品三无产品如何处罚跑了和尚(生产厂家),
18、敢卖三无产品,整他个半身不遂。
19、看看新的食品安全法,十一执行。
20、问题九:买到三无产品可以退一赔十吗?能去药监局举报吗?私下协商,根据法律规定,过期食品是要十倍赔偿的,但是现在最低的赔偿是1000元。你到哪里都没理。
21、问题十:买到三无商品可以要求几倍赔偿?根据国家哪条法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1、进口食品无中文标签消费者可获十倍赔偿
2、进口产品的外包装或标签应当有中文准确标识产品信息,进口食品需有中文标签,特殊化妆品应标注批准文号和生产日期……购买这些商品时,如果不具备以上相应的标签内容,消费者可获商家赔偿。
3、从省食药监局获悉,我省正积极加强进口食品标签管理,并收集整理典型案例印制成宣传海报进行宣传。省食药监局提醒,对销售无中文标签进口食品的,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销售者要求支付10倍价款的赔偿金。
4、近期,省食药监局收集整理了我省近两年来媒体报道的因销售无中文标签进口奶粉、进口酒被索赔、处罚的3个典型案例,印制成宣传海报三万份分发到全省各大中型商场超市、星级酒店的商场、奶粉和进口食品专卖店。3个案例中的当事人因销售无中文标签进口奶粉、进口酒被消费者起诉至法院,除了被判决退还货款外,还被要求赔偿给消费者10倍价款,赔偿额最高达22万余元。
5、《食品安全法》规定,进口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当有中文标签;依法应当有说明书的,还应当有中文说明书。销售无中文标签进口食品的,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销售者要求支付10倍价款的赔偿金。省食药监局呼吁广大经营进口食品的'商户,一定要吸取教训,依法规范经营,杜绝销售非法进口食品等违法行为。
6、省食药监局欢迎消费者和经营单位内部员工拨打12331举报上述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对举报人最高可奖励50万元,内部员工在此基础上再增加50%的奖金。
7、李先生从某公司处购买了25瓶进口的日本清酒后,他发现这些清酒外包装上没有张贴中文标识。于是,李先生起诉到法院,要求该公司支付价款10倍的赔偿款。日前,海淀法院审结了此案。法院一审判处公司支付李先生10倍赔偿金。
8、李先生起诉称,2016年6月1日,他在被告公司的店面购买了25瓶日本清酒,以作为公司宴请之用,价款一共是6500元。买回酒之后,他发现这些清酒没有任何中文标识,无法获取清酒的相关信息。李先生于是将被告公司起诉到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公司退还货款,并进行10倍赔偿。
9、对此,被告公司辩称,虽然他们没有中文标示,但只是违反了规定,并不存在食品安全问题,也不会造成危害,因此不同意李先生的诉讼请求。
10、海淀法院经审理认为,李先生当庭出示了被告公司出具的收据一份及机打小票一张,被告公司也认可向李先生出售了涉案的清酒,双方之间成立合法有效的买卖合同关系。根据规定,进口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当有中文标签,没有中文标签或者标签不符合规定的,不得进口。被告公司出售的日本清酒未张贴中文标识,应认定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最终,法院支持了李先生退货退款、支付10倍赔偿金的诉讼请求。
11、消费者应保留好购物小票、发票等
12、海淀法院法官表示,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进口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当有中文标签;依法应当有说明书的,还应当有中文说明书。标签、说明书应当符合本法以及我国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并载明食品的原产地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预包装食品中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条规定的,不得进口。
13、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10倍或者赔偿损失3倍的赔偿金。无论进口食品是否有质量问题,只要没有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在外包装上添加中文标识,就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消费者就可以请求退款退货及10倍赔偿。
14、海淀法院法官提醒,消费者在维护自身权利时,也应注意保存证据,不仅要保留好购物小票、收据、发票等购物凭证,还应妥善保管所购食品内容和外包装的完好,防止毁损灭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