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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私权是自然人对于自己不愿公开的个人信息所享有依法受保护、披露和利用的一种人格权。作为隐私权必须具备一定的构成要件:(1)秘密性,权利人的个人信息不为公众所知,处于不公开状态;(2)保密性,指权利人采取的一系列防止隐私泄露的行为、措施。(3)精神性,指作为隐私的个人信息是无形的,属于精神性人身要素;权利人的个人信息公开与否对精神、情感带来较大影响。可见,隐私权具有人身性,不可转让,与权利人的精神、情感不可分离,其受损害的结果表现为精神痛苦的心理状态。
由于酒店提供的是生活服务,这必然容易涉及客人个人隐私问题,如服务员通过向提供客人客房服务,从中就可以了解到客人的基本起居情况:何时起床,起床后一般做些什么——洗澡,还是做运动;客人喜欢穿什么品牌的衣服,用什么牌子的日用品,有哪些嗜好等。酒店对客人细致的观察与了解,可以满足酒店向客人提供个性化服务的需要,但由于酒店对此把握不妥,造成越来越多的客人意识到他们的个人权益随时都将受到侵害,严重影响客人在酒店的活动,也使得客人对酒店的不满情绪日益高涨。我们常可看到,一些服务员未经客人同意将钥匙交给第三者;服务员未经客人同意直接用钥匙开门进入客人房间,等等现象。虽然一些酒店明确提出诸如:当酒店将钥匙交给客人的那一瞬间起,客房就属于客人的,不论任何人进入客人房间,都必须经过客人的同意;不论房间是空房,服务员在进入客房时都必须敲门;Only Chambermaid canentry the room alone.(只有房务员能单独进入客房)等规定,但是,上至管理者,下至服务员,对这些规定的内涵了解又有多少,要不怎会出现这些多的问题?可见,目前酒店对客人隐私权的认识还存在一定的偏差。
一、造成客人隐私权泛滥的主要原因
一方面,一些酒店为提倡个性化的服务,针对客人的不同特点进行服务,必然通过一切途径来达到了解客人的客史信息(包括常规信息、个性化信息、消费特征信息和宾客评价信息等),以便为客人提供超值的服务以吸引住客人。酒店通过众多表格(订房单、住宿登记表、宾客意见书等)了解到客人常规信息,同时酒店还设置宾客关系主任,来与客人进行沟通,以尽可能多的了解客人的真实需求,酒店还通过对投诉的处理来进一步了解顾客,另外也让与客人直接接触的服务员通过服务过程仔细观察和收集客人的各方面资料,形成客史档案,包括客人的照片、姓名、别称等。
另一方面部分酒店习惯性地以侵犯受宪法保护的个人隐私权来达到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如一些酒店通过包括电视摄像机在内的大量仪器对在所有公共区域对客人进行监控,客人的电子邮件信息和其他通讯也同样受到例行监控,这造成客人的不满。
酒店多数员工的年龄都在18-25岁之间,这个年龄正处在最好奇的时期,他们往往容易对一切未见过的人或事感兴趣,易观察一些客人的细节甚至是绝对隐私,来充实、填补酒店枯燥的工作。如有些服务员未经敲门随意撞入客人的房间,或随意动客人箱内的物品等。
目前多数酒店着重对员工的工作技能进行培训,而往往忽略对员工包括管理者的职业道德培训,造成员工对客人的不忠和不负责任的工作态度,随意将客人的稳私告诉其他无关人士,以作茶余饭后的笑料;更有甚者还以此要挟客人以获取钱财。一些服务员为了个人的利益,甚至将客人的信息卖给对此感兴趣的第三者,给客人造成伤害。
随着技术手段的不断发展,一系列可以通过人的声音、指纹、DNA、视虹膜或其他个人特征来证明个人身份的新技术使保持隐私、使用匿名变得更加困难。人们通过不断复杂化的技术还可以对个人的大量资料进行提炼,制造出一份高度详细的个人财政状况以及个人习惯与兴趣的记录,这易让客人感到他们的个人稳私随时会受到损害。洛杉矶世纪广场拥有最精致的电子套房,导入系统自动地辩认客人并开启房门,置放在套房入口的微型摄像机能让客人不用打开房门就可以看见来访者并与之对话。广州、北京已有个别饭店安装红外感应器,服务员无需敲门、按铃或查看有无“请打扫”牌,只需坐在楼层工作室注视红外感应显示器,就可知哪些客房有人,哪些无人,并据此酌情打扫整理或开夜床等,这样,服务员能适时适当地为客人服务,而不会再去干扰、影响客人的起居、工作,同时又丝毫不触犯客人的隐私。
中国人讲求团队精神和相互依赖,常常在群体中寻求认同和归属感,同时中国从众倾向大,喜爱合作和共处,并且倾向于多人共同负担或逃避责任。如在问候方式上,注意避免侵犯客人的隐私权,中国人常习惯问对方:“你去哪儿?”“去做什么?”“饭吃好了吗?”等。某酒店有位员工就因问话过程中的过失,造成这位女客人误认为员工说她“到公园去工作”,认为员工在污辱她,严重侵略她的隐私权。
目前国外的酒店客房外一般不装门铃,因为在上流社会,事先不联系而径直敲门访客的情况是不存在的,而饭店服务的原则是服务员基本不与客人接触,因此,门铃也就显得没有必要。而在中国酒店仍然保留着按门铃的现象,造成属于“暗”的客房服务变成了“明”的服务,严重影响客人的休息和隐私。如硬石酒店将房门外常挂着的“请勿打扰”牌换成“PRIVACY”(隐私)牌。
二、酒店对客人隐私权的保护措施
美国培基教育学院品格训练中心何霆翱主任提出“品格第一”培训的重要性,他认为员工的好品格是企业的持久动力,所谓好品格是一个人无论在任何场合都按最高要求的行为标准做正确事的内在动机。因此,酒店应依据品格建立酒店文化,注重学习一种品格(包括节制、敬重、谨慎、真爱、可靠、效忠、诚恳、诚实、美德、知足等),及时纠正员工存在的问题,依据员工品格进行业绩评价。作为酒店而言,更需要提供以品格教育为核心的培训内容和培训计划,同时加强法制意识的教育,以真正提高员工自觉保护客人隐私的意识。
2、站在客人角度提供“恰到好处”的个性化服务
记得有一个例子,说有位欧洲客人到一个高档酒吧,当这位客人喝完一杯啤酒时,服务员问:“先生,您要再来些吗?”客人反感地说:“你把我看成什么人了,难道我是酒鬼吗?”。不论这位客人的做法是否合理,但酒店在提高个性化服务时,应注意服务客人的尺度,以免引起客人的反感,造成对酒店的不满意。
酒店可运用高科技提高对客人隐私权保密。香港大成饭店运用“红外线感应器”系统,探测客房内的物体运动频率来判断客人是否在客房内,以此来提供客房服务信息,以此来避免服务员过多的打扰客人,从而保护客人的隐私;同时,将饭店的电视系统与前台的电脑系统直接联网,确保留言转达的准确性和保密性。日本的爱情酒店为提高客人的隐私权,让客人在房间里从电视上了解自己的帐单;客人要离开时,只要把信用卡插入门口的付款机付款便可,这些做法让住此酒店的客人不遇到其它客人,保证客人的秘密,受到客人的欢迎。
酒店可通过提高客人参与服务的程度,以减少员工对客人部分活动的干预。如一些酒店让客人将所点的菜单自己送到厨房,待菜肴制作好后,再由客人自己取走。这些做法的目的都是通过提高客人的自助程序,来减少服务员对客人的干扰次数。一些酒店选择让客人自己动手整理房间卫生;香港半岛酒店利用“狗洞”(设置在房门边墙下联,接门外与客房内的一个小洞),可让客人将需送洗的衣物或需擦拭的皮鞋放入狗洞,服务员可通过走廊上的门将衣物或皮鞋取走,而当衣物洗净或皮鞋擦拭干净后,再由服务员送回到洞内,客人从内部取出。北京某酒店在房门外墙角平台放上一盆鲜花,当客人离开时,就将鲜花挪走,当客人进房后,又将鲜花放在门边上,以方便向客人提供不打扰服务。
目前我国立法上尚未有隐私权的明确规定,实践中发生侵害隐私权的行为,通常依其相关法律规定予以调整,操作性不强。因此,一方面我国应尽快通过立法对隐私权给予明确规定,以提高人们的法律意识,另一方面,酒店也应强化服务员对客服务中的法律意识,提高住客的隐私权。
这些规定影响到饭店的经营管理,包括日常经营中的顾客预订和登记、忠诚顾客促销活动、市场信息调查、饭店内的特许经营和附属服务。所以在顾客登记入住时,在填写登记入住卡时,可以根据新的隐私法,在登记卡上加上一个顾客可以选择的空格,注明:如果你不想将你的个人信息用于促销和被我连锁饭店使用,请打钩。
有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其他具体法律法规,
其中宾馆饭店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DB42/T411-2007规则如下(内容很长,如果亲要了解具体灭火器、消防栓等具体配置问题,可向当地公安部门或者消防局咨询):
本标准规定了宾馆饭店消防安全管理的术语和定义、消防安全机构和人员、消防安全职责、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场所设置要求、消防安全管理措施、防火检查、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安全宣传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火灾事故处理、消防档案、消防安全经费投入、检查考评及奖励与惩处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客房数>50间宾馆饭店。其他宾馆饭店参照本标准执行。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5004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8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11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0222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GB50303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354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和验收规范
独立建造或设置在其它建筑内的营业性住宿场所,按不同习惯它也被称为宾馆、饭店、酒店、旅馆、度假村、招待所等。
指公安消防机构或其他具有消防安全培训资质的机构组织的专业消防安全知识培训。
4.1宾馆饭店应当设置或者确定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
4.2确定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及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4.3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报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5.1.1宾馆饭店应当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以下简称消防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5.1.2宾馆饭店应当建立消防安全管理体系,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权限。
5.1.3宾馆饭店应将消防安全工作列入目标管理之中,经常检查,定期考评并自觉接受各级行政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5.1.4客房数为50间以上的宾馆饭店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报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建立与当地公安消防机构联系制度,按时参加公安消防机构组织的消防工作例会,按时报送《重点单位消防工作月报表》,及时反映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情况。
5.1.4.1实行承包、租赁或委托经营、管理时,产权单位应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当事人在订立的合同中依照有关规定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消防车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设施和其它建筑消防设施应当由产权单位或者委托管理的单位统一管理。
5.1.4.2承包、承租或者受委托经营、管理的单位应当按照本标准要求,在其使用、管理范围内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5.1.4.3两个以上产权单位或产权人合作经营的场所,各产权单位或产权人应明确管理责任,可委托统一管理。
5.1.6宾馆饭店应当加强风险管理,积极投保火灾公众责任险,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增强社会防灾防损能力。
宾馆饭店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履行以下职责:
a)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和消防工作业务经费预算方案;
b)确定本单位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c)组织建立消防安全例会制度,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消防安全工作会议;
d)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全面的防火检查,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负责筹措火灾隐患整改资金;
e)批准建立义务消防组织,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5.3.1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宾馆饭店应在管理层任命一名成员(一般为分管安全的副职)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对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履行下列职责:
a)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和消防工作业务经费预算方案,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b)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c)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防火检查,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d)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e)组织建立和管理义务消防组织,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灭火技能培训和预案演练;
f)组织开展对员工进行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g)至少每半年向消防安全责任人专题报告一次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h)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3.2未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的其他宾馆饭店,前款规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宾馆饭店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
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在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
a)掌握消防法律法规,了解本单位消防安全状况,及时向上级报告;
b)提请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提出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的建议;
c)实施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及时发现火灾隐患,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措施;
d)管理、维护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
e)组织开展消防宣传,对教职员工、学生进行教育培训;
f)编制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演练;
g)记录有关消防工作开展情况,完善消防档案;
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应经公安消防机构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并履行下列职责:
a)掌握自动消防系统的功能及操作规程;
b)每日测试主要消防设施功能,发现故障应在24小时内排除,不能排除的应逐级上报;
c)核实、确认报警信息,及时排除误报和一般故障;
d)发生火灾时,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及时报警和启动相关消防设施;
e)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和系统运行等记录。
义务消防队员应从员工中以不低于20%的比例确定,并履行如下职责:
a)熟悉本单位灭火与应急疏散预案和本人在义务消防组织中的职责分工;
b)参加消防业务培训及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了解防火知识,掌握灭火与疏散技能,会使用灭火器材及消防设施;
c)做好本部门、本岗位日常安全防火工作,宣传消防安全常识,督促他人共同遵守;
d)发生火灾时须立即赶赴现场,服从现场指挥,积极参加扑救火灾、疏散人员、救助伤患、保护现场等工作。
员工应严格执行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参加消防安全培训及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熟知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消防安全常识。发生火灾时,现场员工应当及时报警、组织引导宾客疏散、扑救火灾。
宾馆饭店应按照消防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特点,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由消防安全责任人批准后公布实施,并根据宾馆饭店实际情况的变化随时修订以适应宾馆饭店的需要。
应包括会议召集、人员组成、会议频次、议题范围、决定事项、会议记录等要点。
应包括组织机构及人员、工作职责、例会、教育培训等要点。
应包括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频次、培训对象(包括特殊工种及新员工)、培训要求、培训内容、考核办法、情况记录等要点。
6.2.4防火巡查、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应包括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检查频次、参加人员、检查部位、内容和方法、火灾隐患认定、处理和报告程序、整改责任和防范措施、情况记录等要点。
应包括责任范围和职责、突发事件处置程序、报告程序、工作交接、值班人数和资质要求、情况记录等要点。
应包括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安全疏散部位、设施检测和管理要求、情况记录等要点。
6.2.7燃气、电气设备和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应包括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设施登记、施工人员资格、动火审批程序、检查部位和内容、检查工具、发现问题处置程序、情况记录等要点。
6.2.8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应包括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设备登记、保管及维护管理要求、情况记录等要点。
6.2.9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应包括预案制定和修订、责任部门、组织分工、演练频次、范围、演练程序、注意事项、演练情况记录、演练后的小结与评价等要点。
6.2.10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应包括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考评目标、内容和办法、奖惩办法等要点。
应根据宾馆饭店实际情况,制定易燃易爆物品检查、仓库管理等其它必要的消防安全制度。
应根据宾馆饭店实际情况,制定下列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a)消防设施操作规程(包括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消防电梯等);
e)燃油、燃气设备及压力容器使用操作规程;
7.1宾馆饭店建筑的建筑结构、耐火等级、总平面布局、安全疏散、消防设施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消防技术规范的具体规定。
7.2.宾馆饭店内的会议厅、多功能厅等人员密集的场所和歌舞厅、卡拉OK厅(含具有卡拉OK功能的餐厅)、夜总会、录像厅、放映厅、桑拿浴室(除洗浴部分外)、游艺厅(含电子游艺厅)、网吧等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设置应当符合GB50016和GB50045的规定。
7.3.1.1公共建筑的安全出口的数目不应少于2个,但符合下列要求的可设一个:
a)位于二个安全出口之间的房间的面积不超过120m2,疏散门的净宽度不小于0.9m时,可设一个门;位于走道尽端的房间内由最远点到房门口的直线距离不超过15m,疏散门的净宽度不小于1.40m时,可设一个门。
b)单层建筑的面积不超过200m2且人数不超过50人时,可设一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c)建筑层数不超过三层、每层建筑面积不超过500m2、第二层和第三层人数之和不超过100人时,可设1个疏散楼梯。
7.3.1.2宾馆饭店的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应分散布置,相邻2个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m。
7.3.1.3疏散用的门不应使用侧拉门、转门、吊装门和卷帘门,公共场所的疏散门应当采用消防安全推闩、门禁系统等先进的安全疏散设施。平时需要控制人员随意出入的疏散用门必须采用安全控制和报警逃生门锁等可靠的技术措施,应保证火灾时不需要使用钥匙等任何工具即能从内部易于打开,并应在显著位置设置标识和使用提示。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门不应设置门槛,紧靠门口1.4米内不应设置踏步。
7.3.2.1宾馆饭店建筑内疏散楼梯、走道的净宽度应根据GB500l6、GB50045规定的有关疏散宽度指标和实际疏散人数经计算确定。
7.3.2.2单层、多层民用建筑的宾馆饭店,其楼梯和走道最小净宽度不应小于1.1m;高层民用建筑的宾馆饭店,其走道和出口的最小净宽度不应小于1.4m。
7.3.2.3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处以及房间的外窗不应设置影响消防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的固定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
7.3.3.1下列宾馆饭店建筑应设置封闭楼梯间:
b)设有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且超过2层的地上建筑;
c)建筑高度不超过32m的二类高层民用建筑或高层民用建筑裙房;
7.3.3.2下列宾馆饭店建筑应设置防烟楼梯间:
a)一类高层民用建筑或建筑高度超过32m的二类高层民用建筑;
b)底层地坪与室外出入口高差大于10m的地下建筑;
c)其他应设置防烟楼梯间的建筑。
7.3.3.3高层民用建筑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的门应采用不低于乙级的防火门,,多层民用建筑内封闭楼梯间可采用双向弹簧门。
7.3.3.4地下、半地下室与地上层不应共用楼梯间,当必须共用楼梯间时,应在首层与地下或半地下层的出入口处,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2h的不燃烧体隔墙和乙级防火门隔开,并应有明显标志。
7.3.3.5楼梯间的首层应设置直接对外的出口。
7.3.4.1宾馆饭店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有火灾应急照明:
a)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及其前室或合用前室;
b)设有封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建筑的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
c)多功能厅、餐厅、营业厅等人员密集场所;
d)消防控制室、自备发电机房、消防水泵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坚持工作的其它房间。
7.3.4.2火灾应急照明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a)火灾应急照明灯宜设置在墙面或顶棚上,地上部位应急照明的照度不应低于1Lx,楼梯间及地下部位不应低于5Lx;发生火灾时仍需坚持工作的房间应保持正常的照度;
b)火灾应急照明灯应设玻璃或其它非燃烧材料制作的保护罩;
c)火灾应急照明灯可采用蓄电池作备用电源,其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30min。
d)正常电源断电后,火灾应急照明电源转换时间应不大于5s。
7.3.5.1宾馆饭店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a)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的正上方;
7.3.5.2疏散指示标志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a)疏散指示标志的方向指示标志图形应指向最近的疏散出口或安全出口;在两个疏散出口、安全出口之间应设置带双向箭头的诱导标志,疏散通道拐弯处、“丁”字型、“十”字型路口处应增设疏散指示标志;
b)设置在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上方的疏散指示标志,其下边缘距门的上边缘不宜大于0.3m;
c)设置在墙面上的疏散指示标志,标志中心线距室内地坪不应大于1m(不易安装的部位可安装在上部),走道灯光疏散指示标志间距不应大于20m(设置在地下建筑内,不应大于15m);
d)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应设玻璃或其它不燃烧材料制作的保护罩;
e)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可采用蓄电池作备用电源,其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30min。工作电源断电后,应能自动接合备用电源。
7.4.1宾馆饭店的建筑内部装修应当符合GB50222、GB50354的要求。
7.4.2建筑内部装修不应遮挡消防设施、疏散指示标志及安全出口,不应减少安全出口、疏散出口和疏散走道的设计所需的净宽度和数量,并且不应妨碍消防设施和疏散走道的正常使用。
7.4.3地上建筑的水平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的门厅,其顶棚材料应采用不燃材料装修,其它部位应采用难燃性以上的材料装修。
7.4.4消防水泵房、排烟机房、固定灭火系统钢瓶间、配电室、变压器室、通风和空调机房等,其内部所有装修均应采用不燃材料。
7.4.5当歌舞厅、卡拉OK厅(含具有卡拉OK功能的餐厅)、夜总会、录像厅、放映厅、桑拿浴室、游艺厅、网吧等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设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四层及四层以上时,室内装修的顶棚材料应采用不燃材料,其他部位应采用难燃性以上的材料装修;当设置在地下一层时,室内装修的顶棚、墙面材料应采用不燃材料,其他部位应采用难燃性以上的材料装修。
7.4.6宾馆饭店建筑地下部分的办公室、客房、公共活动用房等,其顶棚材料应采用不燃材料装修,其它部位应采用难燃性以上的材料装修。
7.5.1.1宾馆饭店应按照GB50016、GB50045、GB50098规范中的有关要求设置室内外消防用水。
7.5.1.2室外消火栓布置间距不应大于120m,距路边距离不应大于2 m,距建筑外墙不宜小于5m。
7.5.1.3下列建筑应设置室内消火栓:
a)超过5层或体积≥5000m3的建筑;
7.5.2.1下列建筑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a)任一楼层建筑面积>1500m2,或总建筑面积>3000m2的单层、多层建筑;
b)设在高层民用建筑及其裙房内的宾馆饭店和可燃物品库房。
7.5.2.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置应符合GB50084中的有关要求。
7.5.3.1下列建筑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a)任一楼层建筑面积>1500m2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2的单层、多层建筑;
b)设在—类高层民用建筑内的宾馆饭店,设在二类高层民用建筑内且建筑面积>500m2的宾馆饭店。
7.5.3.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置应符合GB50116中的有关要求。
7.5.4.1下列建筑应设置防排烟系统:
a)设在高层民用建筑及其裙房内的宾馆饭店;
7.5.4.2不应设置影响宾馆饭店自然排烟的室内外广告牌等。
7.5.4.3不超过6m净高的宾馆饭店应划分500m2的防烟分区,每个防烟分区均应设有排烟口,排烟口距最远点的水平距离不应超过30m。
7.5.4.4防排烟系统的设置应符合GB50045、GB50098中的有关要求。
7.5.5.1灭火器的配置应符合GB50140中的有关要求。
7.5.5.2灭火器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a)扑救A类(固体)火灾应选用水型、泡沫、ABC干粉灭火器;
b)扑救B类(液体)火灾应选用干粉(BC或ABC,下同)、泡沫、二氧化碳型灭火器,扑救极性溶剂B类火灾不得选用化学泡沫灭火器;
c)扑救C类(气体)火灾应选用干粉、二氧化碳型灭火器;
d)扑救带电火灾应选用二氧化碳、干粉型灭火器;
e)扑救A、B、C类火灾和带电火灾应选用ABC干粉。
7.5.5.3一个灭火器设置点的灭火器不应少于2具,每个设置点的灭火器不宜多于5具。
7.5.5.4手提式灭火器宜设置在挂钩、托架上或灭火器箱内,其顶部离地面高度不应大于1.5m,底部离地面高度不宜小于0.08m。灭火器箱不得上锁。
宾馆饭店还应设置的其它消防设施应符合GB50016、GB50045、GB50098等规范的有关要求。
荣耀x10max支持NFC功能,可以复制实体门钥匙。
若使用手机时出现门禁卡功能无法正常使用时,请尝试以下操作:
1、将钱包版本升级到最新版本:【钱包-我的-检查更新】。
2、删除门钥匙,重新添加后尝试刷卡。
3、重启手机,重启NFC开关,切换默认卡(【钱包-我的-便捷设置-默认卡-默认卡设置】)后尝试刷卡。
4、确认是否模拟的是智能门锁的门钥匙(如:青稞、安朴酒店)。添加智能门锁的门钥匙时只复制了实体门钥匙的UID(用户身份证明,即唯一标识)字段,但各厂商的门锁在刷卡时校验机制存在差异,部分门锁在刷卡时除校验UID外还需校验其他数据字段或者底层协议,导致刷不开门。钱包暂不支持此类卡片,建议使用实体门钥匙。
5、确认模拟门钥匙的时候,是否有提示“此卡为加密卡,暂不支持模拟”,然后通过点击复制卡号添加成功门钥匙,该方式只复制卡号。加密卡包含卡号信息和加密内容,由于各厂商的门锁在刷卡时校验机制存在差异,部分门锁在刷卡时除校验卡号信息外还需校验其他内容,会导致刷不开门。钱包暂不支持此类卡片,建议暂时使用实体门钥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