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隔离酒店功能区标识划分(隔离的种类及标识颜色)

发布时间:2023-12-27  点击:31

本文目录

  1. 疫情期间,政府对集中隔离的酒店选择有什么标准
  2. 集中隔离点基本设置内容
  3. 集中隔离点选址原则
  4. 集中隔离点要设置哪两个通道
  5. 集中隔离场所应设置三区两通道其中三区是指
  6. 集中隔离的标准是什么

一、疫情期间,政府对集中隔离的酒店选择有什么标准

1、疫情期间,政府对集中隔离的酒店选择首先是需要有足够的住宿房间的条件,其次是满足干净卫生整洁的条件,再者是需要满足酒店建筑物并非是钢框架结构,另外是需要满足酒店在郊区的位置。需要从以下四方面来阐述分析疫情期间政府对集中隔离的酒店选择有哪些具体的标准。

2、首先是需要足够的住宿房间条件,因为疫情期间部分的城市可能会面临需要隔离观察大量的风险人员,所以住宿房间越多的酒店就越有可能会被顺利作为隔离酒店,这样子可以提高疫情防控期间的执行效率。

3、其次是满足干净卫生整洁的条件,对于入选的酒店而言如果自身的卫生情况存在一些问题就会导致很多的隔离人员感染一些疾病,这样子非但没有办法起到相应的隔离观察的目的,反而会导致很严重的后果。

4、三、需要满足酒店建筑物并非是钢框架结构

5、再者是需要满足酒店建筑物并非是钢框架结构,因为钢框架结构的建筑物在人员过多的情况下可能存在坍塌的风险,所以优先选择的酒店质量需要过关,一般情况下都是一些钢筋混凝土结构的酒店建筑物。

6、另外是需要满足酒店在郊区的位置,因为为了不影响城市的正常经济发展,所以会选择在郊区的位置将很多酒店作为隔离点进行集中管理,毕竟市中心的酒店需要作为商业酒店进行使用。

7、隔离人员居住在酒店的时候的注意事项:

8、应该听取对应的疫情防控措施,不要随意外出,并且做到主动提供自己的行程数据信息,并且还应该在隔离期间主动观察自身的身体变化。

二、集中隔离点基本设置内容

1、集中隔离点的选址应满足下列要求:

(1)地形较平坦,有利于排水和空气流通,地质条件良好,市政设施完备;

(2)交通方便,与传染病医院、定点救治医院等医疗机构之间交通联系便捷;

(3)环境安静,应远离人口密集区域以及幼儿园、学校、老年人照护设施等易感人群场所;

(4)应远离污染源和易燃、易爆产品的生产、储存区域,远离噪声、振动和强电磁场等区域。

2、集中隔离点出入口不应少于2处,隔离观察区、工作准备区应分设出入口,且相互距离不宜小于10m;宜设置独立的污物出口;出入口附近宜设置车辆洗消场地、物资接收区及消毒区、警卫室、管理办公室及休息室等。

3、隔离观察区内的建筑及设施与院区外周边相邻建筑、及工作服务区内建筑之间的绿化隔离距离不宜少于20m,当不具备绿化条件时,其隔离距离不宜小于30m。

4、集中隔离点应合理规划内部道路、绿化系统,隔离人员、工作人员、物资配送及垃圾运输流线应清晰、便捷,避免交叉。有条件的可设置室外活动场地。

5、隔离观察区内各建筑宜分别设置隔离人员和工作人员出入口;隔离人员出入口处应设置车辆停靠、落客的场地,并宜设雨雪遮蔽设施;工作人员出入口结合需要设置车辆停靠场地。

三、集中隔离点选址原则

1、国家疾控局综合司联合印发《集中隔离点设计导则(试行)》(以下简称《导则》),明确集中隔离点选址应远离人口密集区域及幼儿园、学校、老年人照护设施等易感人群场所。

2、集中隔离点是对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入境人员及高风险职业人群等相关规定要求的人员,进行集中隔离和医学观察的建筑及配套设施。

3、《导则》适用于新建集中隔离点工程项目的设计,既有建筑改造为集中隔离点的工程项目设计可参照执行。

4、《导则》指出,集中隔离点选址应满足地形较平坦,交通方便,环境安静,远离污染源和易燃、易爆产品生产、储存区域,远离噪声、振动和强电磁场区域等要求。

5、应进行合理功能分区,包括隔离观察区、工作服务区、卫生通过区;出入口不应少于2处,隔离观察区、工作准备区应分设出入口,且相互距离不宜小于10米;宜设置独立污物出口。

6、《导则》要求,隔离观察区内的建筑及设施与院区外周边相邻建筑及工作服务区内建筑之间的绿化隔离距离不宜少于20米,当不具备绿化条件时,隔离距离不宜小于30米。

7、集中隔离点应合理规划内部道路、绿化系统,隔离人员、工作人员、物资配送及垃圾运输流线应清晰、便捷,避免交叉。有条件的可设置室外活动场地。

8、隔离观察单元应以单人隔离观察房为主,单人隔离观察房每间使用面积不宜小于14平方米。应设置一定比例的多人隔离观察房和无障碍隔离观察房,满足未成年人、老年人等特殊人群陪护照料需求。

9、工作人员进入隔离观察区应经过更衣、穿戴防护装备、缓冲等房间;由隔离观察区返回工作服务区,应经过一脱、二脱、淋浴(可根据需要设置)、更衣等房间;隔离观察区、工作服务区、卫生通过区的通风系统应按区域独立设置。

10、同时,集中隔离点应设置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在隔离点各出入口、隔离观察区、隔离观察单元、卫生通过区、垃圾暂存间等重要部位应设置监控摄像机。卫生通过区应采用双向语音对讲摄像机,便于院感值班或护士站相关人员远程监督和指导。

四、集中隔离点要设置哪两个通道

隔离观察点要设置清洁和污染两个通道,两个通道不得交叉,以防交叉污染。

根据国家关于集中隔离场所相关要求和新冠肺炎传播控制基本要点,有以下6点基本要求:

1、与居民小区保持一定距离,远离水源取水点。

2、应有便于隔离观察人员接收、疏散和转运的通道。

3、因集中隔离场所不能使用中央空调,需具备自然通风条件。

4、隔离观察人员排泄物和污水在排入市政管网前,进行消毒处理。

1、隔离点通风应保证气流沿清洁区→半污染区→污染区→室外的顺向流动。

2、采用自然通风时,必要时开启排风扇等抽气装置加强室内空气流动。

3、使用集中空调通风时,新风口应设置在室外空气清洁点,低于排风口,且不能发生短路。

采用全新风运行,每天空调启用前或关停后多运行1小时;应装空气净化消毒装置,并有效运行;风机盘管加新风的空调系统,应确保各房间独立通风;开放式冷却塔、过滤器、风口、空气处理机组、表冷器、加热(湿)器、冷凝水托盘等设备和部件,应每周清洗、消毒或更换。

五、集中隔离场所应设置三区两通道其中三区是指

1、集中隔离场所应设置三区两通道其中三区是指如下:

2、“三区”指生活区、医学观察区和物资保障供应区等,不同区域之间应有严格分界,需采取物理隔断方式进行隔离,并设置明显标识。“两通道”应包括工作人员通道和集中隔离人员通道。两通道不能交叉,尽量分布在场所两端,并设置明显标识。

3、具备条件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可根据实际情况将垃圾清运通道与集中隔离人员进出的通道分开。

4、每个集中隔离点在投入使用前都要经过消防、安监、疾控或委监部门的联合验收,进入隔离区的工作人员,包括医护人员,保洁、送餐人员在当天工作结束以后,不得私自外出。

5、除了7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还有14岁以下的儿童以及重病需要照料的特殊人员,可以安排一名隔离对象同住外,严禁各类人员在一个房间内同步,在集中隔离点,医护人员会登记所有隔离对象的基本情况,全面落实集中隔离人员的健康监测工作,每天早晚各进行一次健康状况的监测,并做好记录,建立隔离人员台账。

六、集中隔离的标准是什么

1、集中隔离点的选址应远离人口密集区域以及幼儿园、学校、老年人照护设施等易感人群场所。

2、隔离观察区内的建筑及设施与院区外周边相邻建筑、及工作服务区内建筑之间的绿化隔离距离不宜少于20m,当不具备绿化条件时,其隔离距离不宜小于30m。

3、隔离观察单元应以单人隔离观察房间为主,单人隔离观察房间每间使用面积不宜小于14平方米。

(一)在集中隔离观察点居住期间,应当尽可能减少直接接触,近距离接触时需做好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措施。

(二)所有隔离对象在观察期间不允许与其他隔离对象接触。除工作人员外,严格限制人员进出。如确需前往集中观察点内公共区域活动的,应当佩戴医用防护口罩,彼此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减少驻留时间,尽量不触碰公共区域物品及设施。

(三)应定时开窗通风,并根据气候条件适当调节开窗时间;使用空调系统通风时,应选择分体空调,如使用集中空调,保证空调运行正常,加大新风量,全空气系统关闭回风。

(四)每天对走道、楼梯等场所进行1次消毒,至少清理1次垃圾,必要时及时清理。隔离期间房间和卫生间可由隔离对象自行消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