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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车位是指人防工程里的车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规定:人防重点城市新建民用建筑必须修建防空地下室,用于居民战时防空隐蔽。防空地下室是小区必备设施,为了将防空地下室的作用最大化,通常会把防空地下室设计成地下停车位,而这些停车位,便是“人防车位”。
如果是人防车位,在防护单位之间会有比较大、比较厚的防护密闭门,只要看到这种门,就是人防车位。在人防工程口部外有人防指示牌和标识牌,人防工程内部之间有辅助标牌,看到张贴这些牌子的车位应是人防车位。
1、用途不同:人防车位是建于人防工程中的,主要用途是在发生大灾难或者战争的时候,方便居民躲避的,只是闲置时,开发商可以向政府部门申请,将车位出租出去。而产权车位是开发商依法建造的,主要用于小区业主停放车辆。
2、产权归属不同:人防车位的产权属于国家,由开发商建造并管理,开发商可以在得到许可的情况下,将车位出租给业主,但每次租赁的时间不能超过20年,而产权车位最开始产权是开发商的,业主可以通过购买的方式,得到车位的所有权。
3、建筑结构不同:人防车位一般位于建筑的最底层,在建造时,需要严格按照人防工程标准来设计和建造,在车库中,要求必须有封闭铁门和专用的安全通道,而产权车位在设计和建造时,没有这方面的限制。
1、人防标识标牌的安装位置:标牌平地悬挂,间隔40mm,水平安装于做为防空地下室主要出入口外的坡道出入口或楼梯口处墙面的醒目位置,标牌下沿与地面距离最低处约为1400mm。材料要求标牌板材:室外标牌使用的.8 mm厚304不锈钢,折边25mm厚度。
2、人防标识标牌的安装方法:标牌若安装在墙上采用不锈钢膨胀螺栓配以广告钉和工业专有胶四孔固定色值:绿(PANTONE 3395C)蓝(PANTONE 7460C)红色(C0 M100 Y100 K0)黄(C0 M0 Y 100 K 0)
1、一般性而言,人防有专项图纸的,平时、战时无法区分人防与非人防。人防区域不只有战时设备,还有平时设备,平战结合;至于斜线应该是阴影主要用来区分防火分区的。
2、一般来说,人防工程在汽车坡道口附近设有指示牌,在工程入口上方设有标志牌,并且在工程入口附近墙体上悬挂了平时维护管理规定和平面示意图。人防工程是个密闭工程,其围护结构上不设采光窗口。人防工程与室外或与普通地下室之间,设有钢结构或钢筋混凝土防护密闭门,且门上喷涂相应标识。由非人防区(如楼梯、电梯、坡道口)进入人防区,需经过防毒通道或密闭通道,通道两端均有钢制或钢筋混凝土防护(密闭)门,通道墙体上安装有超压自动排气阀、防爆呼叫按钮、战时洗消给水管、气密测量管等设施,并配有相应文字标牌。
对于人防标识标牌套什么定额这个问题要视具体情况而定的。人防是作为地下室使用的,像卖场、地下车库等。只是在地下室的基础上预埋了战时的套管、相关电线管,安装了战时立即可以使用的防爆门等,设计了战时的系统,但能在建设时还是一个普通的地下室建筑。在这种情况就套建筑工程定额。部分军区或重要的地方在建设时据实是人防工程,人防的设施基本都到位,一旦战时直接使用的,那就套人防定额。
建设单位。人防标识标牌是指为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掩蔽、人民防空指挥、医疗救护而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以及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而设置的标志牌。而标识牌由建设单位负责采购、安装,费用列入建安成本,各县(区)人防办负责本辖区内标识标牌安装质量监督检查和维护管理。
安全出口的疏散指示标志灯宜设在出口的顶部。
疏散走道的疏散指示标志灯宜设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1.00m以下的墙面上。
疏散走道的疏散指示标志灯的间距不应大于20米,人防工程疏散指示标志灯的间距不应大于15米。
1、火灾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应是经国家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检测合格的产品,有国家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及出厂合格证,其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火灾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外观应无缺陷,在其明显部位应设有耐久性名牌标识,内容清晰,设置牢固。
2、火灾应急照明灯宜安装在墙面上或顶棚上,应安装牢固可靠,不得有明显松动。
人防区和非人防区烟感设备不一样。
正常人防分区的单独防火分区,非人防区是另外的防火分区,不会合在一个防火分区的。消防报警线路回路信号线不跨越分区连接设备的人防火规”7.4.1条和7.4.2条并未规定人防工程要设独立的消防水池及增压泵房。人防区与非人防区可合用消防设非人防部分有一套消防报警系统,人防部分有一套报警系统,二者是独立的,但是非人防部分的接线端子箱离有些烟感。